图为经典音乐剧《猫》中文版演出场景
过去我们讲“文化搭台,经济唱戏”,在这个结构中,文化好像是弱势,是引子,是过渡,现在是说文化本身产生价值,或者说文化使经济增量。中国文化历经几千年沉淀,它完全可以焕发出生产力,引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时尚,文化创意产业可以做这样的事情。
一旦构建了创意产业,就可以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更加有所作为。我们可以利用技术搞文化输出,如传统舞台表演,我们的成功作品同样可以在欧洲、美洲成立一个个团,复制出去。如何用本民族自己的文化去打造产品,这是一个很艰难,然而又必须去面对的问题。
这些年来,“文化产业”“文化创意产业”话题非常热,更多的时候,大家的讨论都停留在概念层面,到底“文化创意产业”或者“文化产业”是什么?有人认为文化产业主要是创造出一些能够吸引人眼球的文化产品,如电视节目、影像制品等,因此称之为“眼球经济”。有人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竞争主要是围绕如何争夺受众的注意力,并围绕受众的注意力展开多种经济附加值服务,因此称之为“注意力经济”。
移情性消费,是文化产品的潜在消费力
这里重点讲的是可形成产业的那部分文化。因为传统文化艺术中有许多是属于要保护而不能产业运作的,比如,一把形制普通的茶壶,过去成本20元,现在用自动化生产,销售则借助信息网络,也就是用信息技术带动工业制造业,成本降到了10元一把,工人的工资也提高了。由于这是很普通的生活消费品,消费者只需要一把就够了,接下来大量生产,可能就会导致产品过剩、市场饱和了,企业就可能要倒闭了。
在这个流程里没有精神消费、文化消费的成分。如果我再换另一把,壶还是壶,但它上面“竹矮凳”的设计,会让你联想很多,童年时奶奶坐在上面讲故事、剥蚕豆……这把壶让我们享受到的便不止于单一的实用功能,还有文化的潜在消费在其间,即所谓移情性消费。这种艺术化了的壶,在我家里藏有上百只,收藏完全出于审美的需要,一把又一把,我便可能会一直买下去。
这样的例子太多了,因此每一个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产品,都既有文化功能,也有复合产品的组合(或叫组合性产品)功能,还有品牌性产品功能。文化创意加上技术支撑,确实是有效的市场“良方”,再加上资本市场的运作,就可以形成新的产业链了。